馬幼伯杜寒甫調(diào)和騰榆沖突
辛亥革命網(wǎng) 2023-10-17 09:13 來源:辛亥革命網(wǎng) 作者:李娜 查看: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后,云南軍都督府為解決騰越和大理的軍事沖突,派軍政部總長李根源率兵去解決,并派馬驤與杜寒甫先行調(diào)和。
一、大理向云南省軍都督府告急
滇西的騰越辛亥革命是在同盟會仰光支部支持下,于1911年10月27日(陰歷9月初6日)起義的,比省城昆明重九起義還早三天。
中共騰沖縣委縣政府贈送張文光后裔的匾額
騰越起義部隊因為事前就嚴申紀律,故而騰越起義做到了“人民安堵,雞犬不驚”,受到群眾的熱烈擁護。依照革命方略,成立都督府,這就是云南境內(nèi)的第一個辛亥革命政權(quán),推舉張文光(字耀三)為都督。刀安仁(字沛生)到騰越后,任第二都督。劉輔國(字弼臣)負責民政司。騰越附近的一些土司紛紛捐米、捐款予以支持。刀安仁也傾其家產(chǎn),拍賣了干崖官租,向干崖一些商號借款以解軍需之急。當時云南全省還在清朝政府統(tǒng)治下,騰越成立都督府后,隨即討論地方政權(quán)組織、擴充軍隊光復(fù)全省的問題,并決定由陳云龍(字天星,又字奎生)任都指揮,率兵東征。陳云龍的隊伍于陰歷9月16日(陽歷11月6日)開到了永昌(保山)【注:《騰沖文史資料選輯》第二輯第37頁】。
《騰沖文史資料選輯》第二輯第37頁
駐扎大理的新軍三十八協(xié)統(tǒng)領(lǐng)曲同豐,多年來在滇西緊張捉拿革命黨人。馬驤與黃毓英、杜寒甫、張文光等同盟會員在滇西長期堅持革命活動,均受制于曲同豐的追緝。曲同豐在大理檢閱軍隊時得知騰越起義和昆明重九起義的消息,感到自己所在的大理已成汪洋中的孤島,急忙于11月2日會同官僚政客揣摩潮流,審時度勢。于11月4日(陰歷9月14日)在大理組成“迤西自治總機關(guān)部”,宣布大理“反正”,舊衙門換上新招牌。劍川人趙藩,在四川歷任清朝的州牧、永寧道、按察使、臬臺等職,應(yīng)云貴總督之請,欲到昆明議事,行至大理,時值大理成立總機關(guān)部,被官紳們推舉為機關(guān)部總理,推舉由云龍、李福興為協(xié)理。
新軍第七十六標教練官郭齡昌在曲同豐等人的支持下把大理通往騰沖方向的電報線路拆掉。由于電報線路不通,昆明爆發(fā)重九起義的消息5天后才傳到騰沖,11月5日(陰歷9月15日)張文光致電蔡鍔:“猶因東路電阻,未得省垣真相,正擬由洋電詢,旋于十四日永昌來函云:風聞省垣于重九光復(fù),眾推公為大都督[ 滇第一軍都督編修處編輯《滇復(fù)先事錄》,張文光致滇省軍都督電,載《云南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七輯第 36頁。]”。騰沖張文光這份電報能否到達昆明呢?不能!當時云南沒有無線電報設(shè)施,只是“單鐵”的有線電報設(shè)施,昆明至騰沖的有線電報必須經(jīng)過大理,只要大理把線路掐斷,那么昆明與騰沖之間就無法用電報溝通了。11月5日張文光致蔡鍔的這份電報,當然就無法到達昆明。
中華民國辦公使用陽歷,而城鄉(xiāng)民間習慣用陰歷,為了在日期方面不誤事。拍電報時規(guī)定用一個字來代替陽歷日期,稱為韻目代日。每月第1日的日期代字是東。第2日的代字是冬。3日代字江。4日代字支。5日代字歌、微、征。6日代字麻、魚。7日代字陽、虞。8日代字庚、齊。9日代字佳。10日代字灰、蒸。11日代字真、軫。12日代字文。13日代字元。14日代字寒。15日代字咸、刪。16日代字銑、諫。17日代字洽、篠、霞。18日代字巧、嘯。19日代字皓、號。20日代字哿。21日代字馬。22日代字養(yǎng)。23日代字漾、梗。24日代字敬、回、迥。25日代字有、宥。26日代字寢。27日代字感。28日代字儉。29日代字艷。30日代字全、陷。31日代字世。每天的電報末尾都用這些字代表日期,比較穩(wěn)定,可確定電報拍發(fā)的日期。
《云南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七輯中的《滇復(fù)先事錄》,,還有《云南辛亥革命資料》中的《西事匯略》,都收錄了許多關(guān)于昆明、大理、騰越之間往來的電報,能夠反映騰榆沖突以及調(diào)和戰(zhàn)事的經(jīng)過。需要注意的是《滇復(fù)先事錄》中把日期代字用到陰歷的編排上,例如9月6日的騰越起義,已是陽歷10月27日?!兜釓?fù)先事錄》把各單位往來電報從陰歷9月份開始排列。9月初6之后再過3天,就進入陽歷11月份了,而陽歷11月1日(陰歷9月11日)之后發(fā)生的電報雖然按日期代字確定是第幾日,卻放在9月11日之后繼續(xù)排列,這就錯位兩個月了?!兜釓?fù)先事錄》排列在10月份的電報,其實是陽歷12月份的了。
陽歷11月4日(支日)早上還可以通電報,大理的迤西自治總機關(guān)部當天成立,就把電報線路拆除。兩天后昆明與騰越之間的11月6日(魚日)電報也就不能互相溝通了。
《云南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七輯第70頁
《云南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七輯第71頁
《云南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七輯第70頁收錄了10月6日(魚日)昆明李根源致大理趙藩、孫玉峰,永昌彭蓂、林春華,騰越張文光、李治等人的電報,只有大理的人能夠收到。永昌和騰越的電報因線路被拆而收不到。電報主要內(nèi)容如下:“乃陳云龍不惟不聽,反恃眾挑釁,致電本都督府聲言率隊入觀,分三路進發(fā),并以悖謬之條件,要約榆軍謂:不認省派官吏,令榆軍封繳軍械,另候陳云龍編制,并令陸防官兵,不帶械出關(guān)迎接,全省各州縣陳云龍均要巡視一周。此等要約,實屬居心叵測,與舉義宗旨大相刺謬,且連日分隊竄擾蒙化、云龍州一帶,直欲殘破已復(fù)之完城,擾亂守法之軍隊。并與清永平縣蔣樹本狼狽為奸。日昨騰永紳民來省控訴:陳兵搶掠劫擾,直同草寇。又迤西機關(guān)部電稱:委代表前往,現(xiàn)亦并被拘留,此而杜隱患,已飭榆軍迎頭痛剿,務(wù)絕根株。初五合江之戰(zhàn),擒殺之百余人奪獲槍彈多件,若非陳云龍甘為禍首,何致駢戮多人,殊為憫惻。惟該陳云龍,經(jīng)此敗衄,恐四竄滋擾,為地方之害。且據(jù)騰永人均謂:陳本系無賴,尤易勾結(jié)為患。特懸賞格,有能拿獲陳云龍、蔣樹本者,每各給銀三千兩。由大理巡按使查實發(fā)給[ 《滇復(fù)先事錄》,李根源致大理趙樾村騰越張文光等人電,載《云南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七輯第70頁。]。”反映出云南省軍都督府已經(jīng)聽信了大理傳來的所謂陳云龍罪狀。